南宫珞兮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468章 焰辞纪·义图争议,深渊集,南宫珞兮,56书库),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焰辞纪元三年正月初一,义频塔未设灯火,却焰心突跳三次,非梦焰、非传焰,而是一封匿名火书投入焰镜石内。
火书无名无语,仅焰图一幅。
图中所绘,为通义院“权署厅”之景,墙中悬一帛,帛上并非辞,而是一群民童之梦焰图,焰纹被剪、频层被折、温脉被篡。
塔中三局震动。
斐如意初见图,脸色骤冷,仅言:
“这是……伪封。”
“伪封”乃焰语术语,指“将真实焰频图人为改形、转温、抹感以误导焰读者”。
此图之意,直指:有人暗中封锁、篡改民间梦焰图,剥夺其权力之证。
—
沈茉凌命即夜召开焰心审议局。
而就在焰镜石前公开展示图焰时,一名年轻焰图官忽然出列自首,称图系其所绘,但所见真实、并非捏造。
此人名“徐归宁”,年二十有二,出自西城梦焰引室,为梦图绘录员。其供词如下:
“我非为反,而是怕。梦图成册后不再归童,而是由高署选图、改焰,再归档案。我见多了。那不是记录,那是夺语。”
他呈出“改焰档”三册,其焰频轨迹与原童焰图相差巨大,频段、温感甚至逆转,有的“心哀”被改为“心悦”,有的“求母”焰变为“愿义”。
—
焰局震怒。
“焰事纠署”紧急立案,并决定:
“首次焰图篡改案,入听庭公审。”
—
而在外界,一封匿名梦焰图传播于民,题名:
“焰之不得语者,为谁篡?”
其中多幅梦焰图疑为真焰心证,却不在《焰梦档》之列;更有焰频走向异于公开版本。
民众聚于焰墙,纷纷将手中梦焰帛贴于塔前,请求“听权复议”。
—
沈茉凌站于塔顶,默读诸图。
她低声对斐如意说:
“焰已非辞之补,它成了权之镜。若镜中成形之焰被掩盖,那我们不过是在为下一场沉默设辞。”
—
焰辞纪元三年正月初五,义频塔西厅,“焰图听庭”首次启幕。
此庭非设刑柱,不用律绢,不听声辩。
厅中悬焰帛四周,焰镜石正对听席。中央设“焰显席”,凡人述焰,须以梦频、心温、图脉三者重现焰轨,以证所言非虚。
—
徐归宁被引至焰镜石前。
其身披旧帛衣,不着听服,仅以原梦图三册置于身旁。斐如意、戚言临、焰频检司各执一印,按程序开启“图频核映”。
镜石之中,图焰逐层展现:
初层:童焰原图,焰脉柔长,频感一致,心温稳定;
次层:高署所录焰图,焰纹断续,色温异常;
三层:通义档案中版本,图形被改,焰频反向重写。
焰频轨迹对比图昭然,厅中鸦雀无声。
—
通义监察官曹章言:
“此改非误,此乃篡。”
焰语局副典戚言临点头,举例:
“心哀焰之图,本有助焰童入议堂以述其梦;改后则为喜图,致童被弃,不录、不听。”
—
徐归宁在厅中自陈:
“我不是官,我是录者。我见那一个个孩子的焰,被抹去、被指责、被替换。有人说那不配典,有人说那梦太杂。我不懂律,但我知,那不是他们的焰了。”
—
焰听庭内,辞律署代表质疑:
“焰可动心,但不能妄信梦;梦既不可控,如何入法?若不整理,岂非人人都可持梦图上堂?”
沈茉凌答:
“若怕混乱就夺语,那还要梦做什么?要焰做什么?”
焰镜石此刻微热,其中心浮现一图,非人为显,却自频而起。
图中显一童背影,其焰心如灯,点于灰暗堂前,无语,却温。
斐如意望图低语:
“焰不需要太多声,它只要被看见。”
—
最终,焰听庭裁定如下:
本案改焰行为属实,判为“篡焰夺权”一级违法;
凡焰录者不得未经原梦主或监护之同意擅改焰图;
焰图若为记录档案,可入典;若用于荐言、荐职、荐学,须焰频留底比对三年;
通义档案署撤销五十三幅改焰图记录,重录焰本;
徐归宁不入刑,以揭弊、护焰之行列入“焰正档”,册名“图语存义者”。
—
庭后,塔心焰语墙新增图一幅:
图中众童列队,不语,仅持帛图站于夜下,塔中焰纹自其脚底铺向天顶,如辞河流动,温频不止。
帛题其下:
“图之不假,方可生焰;焰之不篡,方可生义。”
—
焰辞纪元三年二月初二,“图伪案”已定,塔内各局忙于重录、清档、回信梦主,然最棘手的问题才刚显出:
焰图是否仍可信?
—
长安西坊“焰童馆”外,一日之内撤回三十余份梦焰帛,家长留书言:“恐其梦被改,愿等明法后再绘。”
东市“帛灯坊”销量骤降,坊主独坐帛帘后,连夜熄了听灯。梦语师长叹:
“火书未息,信已冷。”
焰图信任危机全面爆发。
—
沈茉凌站于帛墙前,问斐如意:
“你还记得初始之图吗?”
斐如意点头,答:
“一张未识字童之焰帛,画其母之手。”
沈茉凌轻声:
“那时,我们不需验证,只需相信。”
—
当晚,沈茉凌召塔内三局、辞职院、焰童代表、民信官、图频匠共十三人入议。
她提议设立:
“焰图共观制度”
简而言之——
所有入典梦焰图,在记档前必须至少“共观五人”;
其中三人须为无职民信者、一人为焰童、另一人为焰频匠;
共观之人须于焰图旁“心印签纹”,非署名,而以焰感显心温;
焰图一旦被共观签焰,方可入典、入荐、入议;
若日后图有异议,调出共观焰频核对。
斐如意补述:
“此为焰图之‘众感印’,非以人定梦之真,而以众温证其焰不孤。”
—
制度一出,焰语墙下人潮涌动。
首日,共观厅自愿签焰者六百人。
其中有听童、有老卒、有无语僧人、有目盲织女。
斐如意站于共观帛台,看一对兄妹观图:焰帛上是弟弟梦中见兄跌入火井,兄却在梦尾回首一笑。
妹妹心频微动,手触帛角,一圈蓝焰显。
她低语:
“我弟虽不言梦,但他怕。焰图是真。”
共观成立,图入典。
—
而在异地,高丽、天竺亦遣信求焰图共观机制,并愿互设“焰频校合所”,共享梦焰频感脉录。
沈茉凌回应:
“焰无国境,但共感须本心。若图可通心,则焰可通人。”
—
然并非人人皆信。
“旧辞清议会”在帛言刊上刊文言:
“焰图可共感,梦却不能公证。众信不等于真。焰,终非法。”
对此,焰童“楼子赫”于焰灯下亲绘图一幅,图中一人双耳闭,一人双眼盲,二人皆不语,焰却共融。
题字:
“我与你,未曾说话,却同频一焰。”
—
此图上焰语堂,当日观者五千。
—
三月初一,《共观焰法·初规》由焰语局、民义署联合公布施行。
其核心条文: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