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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致远拿起旁边的矿泉水喝了一口。
此时的他,已经没有了刚刚来到庭内的那些紧张扭捏和局促不安,更多的是想要把自己想说的话完整的、有力的传达出来的决心。
“请在场的人员保持安静,辩护人有没有要说的”,法官问道。
“有的。关于此案的司法流程是不是受到了外力的干涉,以及这种干涉是不是符合司法程序的正义,我想请检察官能详细跟我的辩护人说一下,也为在座的大家申明一下;
毕竟,‘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是国家对于法治的基本要求嘛”,宋律师微笑着说道。
“公诉人有什么要说的吗”?法官问道。
“我想请问被告人对于检察院在流程上的审理有什么具体的不明白之处吗”?胡检察官问道。
“有的。金钱真的是个好东西啊,它不仅可以让你为所欲为,甚至连象征着司法正义与公平的司法流程遇上它,有时、有些也要退让三分。
我一直不明白的是,我的案件检察院退回审理两次,而且每一次退回之后,我都连续申请见检察官,但检察官都没有去找我录过一次口供,具体原因也没有跟我讲,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原来检察院的理由是自己案子‘在逻辑上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证据’;
好呀,至于你们为什么忽略我的请求当时也不给我个理由我就不说了,毕竟嫌疑人嘛,人人唾弃之,检察官也是人。我接受这个理由,可是,这里面很关键的问题是,从承办第一次上交检察院的材料,到现在检察院退检两次之后的材料,都是一模一样的,就是检查官刚刚读过的那些。
那我就不由的会想,是一个正常的人都会去想,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在承办第一次提交材料的时候就择机进行开庭呢?因为材料始终没有改变过,现在你可以依据材料说我的案子‘在逻辑上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证据’,为什么第一次相同的材料就没办法确定我的案子在逻辑上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证据’?
这就相当的奇怪了吧,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退检两次呢?而且每次退检就算我要求见检察官检察官也是置之不理,那就是觉得这个案子不需要我在说什么了,还是说,无论我说什么都不重要了,你们反正已经内定好了,甚至连我要什么时候来法院其实也早就安排好了?
还有,既然退检了,为什么不来找我再了解些情况呢?为什么第一次退检之后,承办交上去的资料跟之前一模一样的,根本就没有增加任何新的材料,还要再进行第二次退检呢?要是需要退检两次的话,那不就与‘已经形成了逻辑上的确凿证据’相矛盾了吗?
第二次退检之后,承办第三次交上去的材料跟第一次交给检察院的材料也没有任何的区别,就是现在大家看到的这些东西,那为什么检察院这个时候就可以信誓旦旦的说证据充分了呢?刚开始就不行?
我想请问下检察官,既然现在经过两次退检之后的材料跟刚刚承办第一次提交的材料一模一样,为什么一开始这些材料不能就算做证据充分,马上进行开庭呢?
中间退检一次、又退检一次的意义是什么呢?如果不是法律在司法流程上有规定,最多只能退检两次,是不是检察院要永久的退检下去?这个标准是什么?是资料不符合开庭的需要,还是开庭的时间不符合集团的需要?检察院在等什么呢?
如果是资料不符合开庭的需要,既然第一次提交的资料不符合,那退检一次再提交一次一模一样的资料,应该也是不符合;再退检一次,资料还是这些,没有任何变化,那肯定还是不符合开庭需要的不是吗?
可为什么今天就开庭了?
开庭也就算了,您还要拿着跟一开始承办提交的一模一样的资料在那里跟我针锋相对的扯来扯去,要么就是对我提出的异议和抗议避而不谈,我想问你们检察官的严谨性和正义性如何体现?
连续的两退三上,材料并没有任何的变化,你还好意思在这里跟我说‘为了节约司法资源,从而不需要把跟我有资金往来的客户全部调查清楚,13个里面只需要调查7个就可以进行合理的推断了’;
那我想请您推断一下,‘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您做的两退三上的程序,合理吗’?不合理吧,而且不需要调查就能发现,这个流程完全是在浪费司法资源吧,这个也属于跟您一样的合理推断的逻辑吧。
怎么着,司法资源是你们检察院独有的吗?你们可以想怎么浪费就怎浪费,我们嫌疑人就不行,就只能节约?就是你们扔掉都不能给我们用一用?
我们还是嫌疑人呐,还不是标准的罪犯呐,你们凭什么就进行道德上的审判和偏见了?
还是说,你们节约司法资源的标准跟我想的不一样?还是说你们这个两退三上也不是在浪费司法资源,而是在增加司法资源?因为某些需要故意为之?
中间是不是涉及到权钱交易和人情世故我不做恶的推定,但是,我想提醒一下检察官,进行逻辑推定和看到问题的本质,是你们检察官必须具备的能力;
如果你们是真的不知道在某些背后交易的背后,本质上会产生更深层的对于其它普通人的毒害,我不怪你们,毕竟,你们也只能看到某些黑暗交易的部分,看不到全貌;
但是,如果你们明明可以根据你们职业的推理能力,只要稍微想一想就能明白这其中隐含了什么黑暗的东西,以及这些东西最终会给正义的司法体系带来什么影响,但是,你们仍要不管不顾的站在这里,打着正义的旗号,恬不知耻的来审判我,那我就要说的彻底一点了;
就具体到我这个案子而言,两退三上如果在材料上没有任何的区别,那我能想到的就只能是人为的区别,是有人故意要制造这样的区别不是吗?这一点我想以你们检察官的思维能力,只要愿意想,那就是很简单的事情。
包括今天我一个人的案子,在这么大的,在专门给最起码六七个嫌疑人一起开庭时才用得上法庭,这不禁也会让我觉得我是受到了司法程序的特殊照顾。,这个特殊照顾是主动的吗?应该不是,排除了所有的可能,就算最后的答案多么让人难以置信,那都是真实的、正确的答案。
也就是说,这个特殊照顾是被迫的,或者说是有条件的主动的,因为背后有着利益交换的可能性存在。这不是我今天要在这里深究的,也不是我这样的小人物有权力去深究的,少许的抱怨而已。
但是,如果这种特殊照顾,所有的影响就落在我一个人身上,那我绝对不说什么,今天开庭我就保持沉默,甚至对于检察官所说的一切都马上认罪,我不是不懂得要节约司法资源,我懂的;
可就算是这样,在这一点上,我跟你们想要节约司法资源的本意和真实的结果也不一样,我认为我的更主动、更干净;
可是,所有的这些特殊的照顾,包括司法流程上一定要在时间上面进行无所谓的延长,在我看来无非就是集团在背后操控而已。
目的不就是为了自己在资本市场上进行高位减持的闪转腾挪吗?给自己未来在高位减持做准备而已,真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啊。
拿我开刀,再让跟我一样职位的区域经理把前面跟客户发生的资金往来全部都吐回去,不,是吐给集团,来增加集团财报上面的净利润增长;
为了让以我为例的集团反腐的热点题材进行持续的发酵,不惜动用资源影响司法程序的进程;
是不是还想趁我这次的开庭再将集团高压态势的反腐作为热点再在资本市场上炒作一番?
估计今天参加旁听的还有很多媒体的朋友吧,你们是不是连文案都已经写好了?你们又拿了集团的多少好处?
要是我乖乖认罪的话,那集团是不是就要趁着这个大快人心的虚妄大力渲染利好来拉抬股票,吸引众多的中小散户跟风者进入,然后自己再在高位进行减持?
毕竟表面上释放利好消息吸引普通投资者追涨,自己刚好逃跑,边拉边派让普通投资者买在高位放哨站岗,是高管们进行高位减持的惯用伎俩;韭菜嘛,割了一茬又一茬,这么好骗,不骗白不骗,就像有权利之便不用白不用一样对吧;
连承办都会看看是不是到哪里体验下地域特色可以更好的利用抓嫌疑人的机会,对吧,更何况是骄奢淫逸的、纸醉金迷的集团老总呢?
可是,你们作为媒体,尽力报道真相才是你们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吧,什么时候你们可以为了金钱不管不顾事实真相只顾利用舆论的情绪了?你们中间又拿了多少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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