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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们知道吗?

那时候我虽然在报社上班,有工资,但真的不多,除了房租和吃饭钱,剩下的都给我去购买一些报纸或者杂志上的版面费,用于刊登我写的小说。

在张明秀追求我的时候,我得知了她父亲的身份,在生活的巨大压力下,迫于无奈,我选择了和她在一起,并且短短一年时间不到就火速结婚。

张明秀性格很泼辣,可能是从小娇生惯养的缘故吧,但她对我的爱意又是浓烈的,她很仰慕我,平时很依恋我,虽然我对她没什么爱意,但这不影响我享受她对我的崇拜。

1995年,在张明秀的操作下,我成功考上了南大的研究生,而且是在中文系的作家班,而那时候,张明秀她已经在南市军区总医院上班了,因为她当时是直接本硕连读,所以比我要早就业。

当时南大研究生和本科是同一天报到的,我在宿舍放了行李后,在校园里溜达,我到现在还记得,就是那次的溜达,让我第一次见到了刁爱琴。

她长相其实挺普通的,但就是我喜欢的类型,而且她和我高中的初恋长得非常非常像,就连身上带着的那股忧愁的感觉都非常像。

我没有忍住内心的悸动,我径直的走到她的面前,和她打了一声招呼,但我所期待的并没有发生。

当时她看见我,立刻就加快了脚步,从我身边走过去。

也是从那天开始,我暗地里打听关于这个女孩的所有信息,到最后我才惊讶的发现,我和她竟然还是老乡关系。

随后的几次接触,虽然刁爱青还是有些抗拒,但在我自诩翩翩公子温柔的攻势下,加上老乡和南大研究生的身份,她总算是接受我了。

她很温柔,也很胆小,跟我相处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而我害怕在校园内跟她约会导致被有心人看到,继而让张明秀知道,所以我都是约她在学校不远处的小公园内偷偷约会。

我跟她在一起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吧,刚好我一个之前认识的好朋友要去外地出差半年,他在南大附近一处偏僻的地方买了个小房子,他给了我一把钥匙,跟我说没什么事的时候都可以去坐会,带朋友去玩耍也行,顺便当帮他看看房子。

于是,顺理成章的,每次约会我都先到这个房子内等着刁爱青,我们干柴烈火的在这小房子内交往了三个月。

那是我这辈子过得最安心,最幸福的三个月。

当然,我蒙骗了刁爱琴,我骗她说我的导师对学生要求很严格,甚至不允许学生谈恋爱,怕影响学业。

没想到就是这个很容易拆穿的谎言,刁爱琴信的不能再信,所以她从来没有对同学、舍友、朋友说起我的存在,生怕我研究生毕不了业。

真是个傻丫头啊,单纯的让人怜惜不已。

1996年1月10日,我永远都记得那一晚,比噩梦还可怕的一晚,也就是从那一晚开始,我这19年来,每天夜里都辗转难眠,每当闭上眼睛,刁的身影和面容都会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是我害了她,让她损失了生命不说,连尸体都被分割成两千多块,是我对不起她!

......

说到这里的时候,王大金的泪水已经打湿了眼镜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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